紀錄:香港故宮文化博物館講座2026月4月27日『從宮裝到時裝——從故宮文物看旗袍的起源及其在上海的流行(仇泰格)』

由於早前在東京彌生美術館了解到日本宮廷的袴如何成為明治大正時髦少女以及女學生的日常服裝,記象徵革新、擺脫傳統、女性走入社會,同時社會上亦大肆批判服裝不男不女、暴露。

竹久夢二大正浪漫【彌生美術館 】2026年春特展~女袴の近現代史巡禮

今次知道故宮有明清宮廷服飾專家仇泰格老師指導從清宮走入問過初年走入上海街頭一段歷史,欣喜非常。

本文透過整理今日仇老師講座資料梳理今日習得之事,希望有興趣研究的朋友即使錯過講座,亦能獲得相關知識。

一種觀點是1)承認民國旗袍與清代女袍之間存在互相影響的關係,但將旗袍出現時間點定在了民國時期。持此觀點的學者,一般將清代女袍稱為「旗女之袍」,或將清代女袍視為為廣義上的「旗袍」而非嚴格意義上的旗袍。

另一部分學者雖然2)承認民國時期的旗袍來自於清代旗人,但對於清代旗人袍服種類繁多,民國時期大行其道的旗袍,究竟來自於其中的何種服裝,則沒有更多的討論。

我們把清代女性旗人所穿之袍稱作「旗女之袍」、而把「旗袍」僅用於指稱民國時期的事物。因為清代旗人似乎並不把自己所穿之袍稱為「旗袍」,使用這個稱謂倒是漢人或清亡以後的事。

「使用「旗袍」來指稱旗人之袍我們所見較早的例子是《雪宦繡譜圖說》,此書作千1918年出版,口述者沈壽和記錄者張賽都是漢人。」

「1921年,女人穿上了長袍。」張愛玲在她的《更衣記》中,十分明確地確定了旗袍出現的時間。

「事實上,以當時上海的新聞界對社會現象敏感程度,一種新式樣的風行必然會引起廣泛的關注;但是在1925年5月以前的如《申報》等報紙上很難查到有關於旗袍的文字,而大量資料為旗袍在1925年的出現提供了佐證。因此,將旗袍流行的起始時間視為1925年當為合理。」

有一份年代相去不遠的奏案也提到了旗袍,並且將旗袍的穿著者指向了慈安、慈禧這兩宮的皇太后。這份奏折的成文時間是同治十一年(1872):《為郎中茂林呈進兩宮皇太后皇上御用龍袍褂等件清單》,由題目可知清單內物品的使用者為兩宮皇太后,清單中包技「明黃江綢細繡五彩雲水十二章真金龍旗袍面二件」、「明黃透緙絲五彩雲水十二章真金龍旗袍面件」。

故宮博物院還保存有3件清宮舊藏楠木質地的衣料盒。此種盒子為過去裝放半成品衣物的包裝盒,這3件盒子的盒善上均刻有「上用旗袍」四字。盒子內原先存放的衣物是半成品的旗袍。

另據慈禧太后身邊何姓宮女回憶:當時旗人女子的打扮是「梳上兩把頭,穿上旗袍,腳下蓮花盆底的鞋」;而八國聯軍將入城時,珍妃在被賜死當天的穿著是「淡青色的綢子長旗袍,腳底下是普通的墨綠色的緞鞋」(沈義羚、金易:《宮女談往錄》)。

《申報》在光緒二十五年(1899)五月二十一日刊載了一在上海市名為「維大綢緞莊」的鋪面的歇業減價甩賣廣告:

有一點值得注意,從「三千兩」的貨品估值看,這家上海的綢緞莊的一批旗袍的存貨應該數量相當大。

光緒二十七年(1901)五月二十四日,《申報》刊載了一則賀格洋行舉辦禮拜六拍賣會的廣告:

光緒二十三年(1887)十一月二十三日的《申報》報道了蘇州一次火災,燒毀店鋪其中就包括「旗袍店」:

根據圖片可知,圖片中這些在《故宮物品點查報告》中被登記為「旗袍」者,皆是屬於清代女性便服中的襯衣及氅衣。

按照《大清會典》,清代女性的服裝可分為朝服、吉服、常服三大類,這三類服裝一般穿著於正式隆重場合,清亡之後制度規定的祭祀、朝會、奉冊寶的儀式皆以廢止,這些場合所要求穿著的朝服、吉服或常服逐漸失去了用處。

而清代在奧制規定之外,還存在有種類繁多的目常因居時容著的服裝,這些服裝被後世學者統稱為便服。襯衣和氅衣便是可歸於便服類自下的旗人女裝,即為清代旗人女性日常常見的穿著衣物。

故宮博物院所藏現今總登記號為「資織匣478」衣料盒的蓋子上刻有「上用旗袍」四字,在此盒上留有「故23843」文物總登記號的標籤,可知盒子內原先存放有總登記號為「23843」的另一件文物。此文物在故宮博物院《藏品總登記帳》上名稱為「月白色緙絲淺彩海棠蝶紋氅衣料」,可知這是一件半成品狀態的氅衣。

考慮到衣料盒原本就是用於裝存半成品狀態衣服料的包裝盒,倘若此文物總登記號為「故23843」的「月白色緙絲淺彩海棠蝶紋氅衣料」為此最初放置載盒中的被包裝物,則此盒蓋上所寫的「上用旗袍」指的就是氅衣。

通過內廷檔案、清宮舊藏衣料匣、服裝設計圖紙、外加舊報紙上的新聞、廣告等資料,可知清未既已經流行起「旗袍」的說法,再結合在《故宮物品點查報告》賬簿中記錄為「旗袍」的清宮衣物形制辦析,外加民國時期的文獻、圖片材料對比,可推測清代所謂「旗袍」一詞所指,一般為襯衣和氅衣這兩種形制相近的滿族便服袍子,且旗袍常與襯衣和氅衣混稱,甚至可將襯衣、氅衣二者籠統稱之為「旗袍」。

「鬼子欄乾,本洋貨也,謂出自鬼子國,故遂名之。嘉慶間入中國,人以罕見為奇,飾於衣服。後以鬼字不吉,未便書於婚姻禮帖等,乃易之日鋸子,謂形似也。後且日桂子、日貴子。奇花異色,刻刻翻新,內地人且自為之,不數年而遭鬼子蹂躪,殆服妖也。」

「至於婦女衣裙,則有琵琶、對襟、大襟、百襇、滿花、洋印花、一塊玉等式樣,而鑲滾之費更甚,有所謂白旗邊,金白鬼子欄桿、牡丹帶、盤金、間繡等名色。」

綢緞綾羅任意穿,欄桿鑲滾又花邊。

共說好看年年換,只計時新不計錢。

女襖無分皮與棉,寶藍洋縐色新鮮。

磨盤鑲領圓如月,鬼子闌乾遍體沿。

目前雖然暫無法找到此《游滬筆記》中的文字,但從目前留下的清末報紙的商業廣告、新聞觀之,《上海婦女服裝滄桑史》中引用的這段文字所描述的現象似乎是存在的,旗袍確曾於清末光緒年間在上海甚至江南地區傳播過。

1946年10月7日的《申報》上刊載了一篇名為《上海婦女服裝滄桑史》的文章,文中提到:

清室退位之後,旗袍雖然在上海不再流行,但對於上海市民來說,也並不意味著在市面上消失不見,從1911年到1919年這8年間,可以在報紙上看到大量的有關旗袍的減價甩賣廣告,如1914年8月21日,《申報》上刊載了一則減價打折出售衣物的廣告:

旗袍1919年在上海風行起來後不及數月,便有報紙提到京調大鼓女伶對於此風氣的推動作用。1920年4月18日,《晶報》上的一篇名為《女子旗袍之蠡測》的文章提到:

在《女子旗袍之蠡測》一文發表一個月後,該報又發表了一篇名為《旗袍與鍾姑娘》的文章又提到了另一當紅大鼓女伶鐘姑娘對旗袍流行的影響:

《旗袍與鍾姑娘》一文發表三日之後,即1920年5月6日,《晶報》又刊載了一篇名為《旗袍發明家與劉翠仙》的文章,繼續爭論在上海帶起旗袍風氣之人:

這篇文章其實道出了當時的現實情況,即辛亥革命之後,旗人按照民族習慣,依舊日穿著本民族服裝,鍾姑娘因為是旗人,也是「無一日不著旗袍」,並且該文還提到從業者穿旗袍也就不足為怪了。

誠然,劉翠仙、鍾姑娘因為影響力大,對於旗袍的流行有重要的推動作用,因此也被報刊媒體單獨提出來強調,甚至有的報刊還將一種服裝的流行全歸因於劉或鍾,但是,如果考慮彼時大鼓這種市民大眾娛樂方式在上海盛極一時,且有一批來自北方的女伶在上海獻藝,她們或是因為旗人的身份穿著旗袍,或是因為整個行業以旗人為主,受同行影響而身著旗袍演出,那麼可以說旗袍流行於上海,是這一批人共同影響推動的結果。

刊載在1929年1月6日《順天時報》上名為《中國之旗民問題》的文章提到了民國時期北京旗人在失去清王朝供養時困窘之境地時大量從事曲藝行業的情況:

1923年2月25日 蘇州晨報《敬告為家長的對於兒女穿著旗袍心理上的感言》:

「近今蘇州的社會上,發生一樁學時髦趨於大可異而特別可奇的怪問題,就是為家長的,耳無聞,目無見,由做女兒效著秦樓楚館中的姣女裝束,這不是狠詫異的一件事情嗎?

雖然別處地方,未嘗沒有這個樣子,不過處於我文化先進,那麼我們自負先覺的新聞記者,應該秉董狐之筆,去褒貶這些執迷未醒、喜時髦平於沒學識的青年才是啦。

要曉得旗袍是滿清的裝束,非我族類,系懵懵懂懂,任他穿著,不過十二年的前頭,輕多位先烈,流了多少熱血,才把大漢河山,掠了還來,那費盡了這般心血,凡是做了黃帝子孫,也應該苟重些自己的人格,但是妓院中人,穿著了取悅闊少的心理,這是果然不差,他本來操著神女生涯,我且不應該責伐他們,如今你們是好好的良家女子,極應該把悅於男子心理,打破他才是!憑著學時髦做出這種不自覺而至於如此的,做家長的竟置若罔聞,願意幕仿妓院中的主人家,委實是狠可笑而及可羞得一種能噴飯又能傷心得笑話呢。

要尊重自己人格,乃至尊重一家人的人格,也應該說說女兒們,做到放蕩不堪,而至令人痛恨,在社會上不能行動的旗袍裝束才是啊。」

如果考慮到生活型/簡便型旗袍形制特點,會發現其在上海的流行雖然來自於大鼓女伶的推動,但其自身也有易於普及的點:

此型的旗袍裝飾簡單,沒有上層旗人在重要場合穿著的繁復型旗袍的寬鑲闊滾花邊,面料也少大面積刺繡,風格相對簡約,價格又不至於太高昂,能適應廣大市民階層的生活,易於普及。

20年代亦有文章認為女子便服當以旗袍為宜,而其優點就在於便利,並且反對衣服加上華麗的花邊及鑲飾,認為夏天花邊鑲飾不便服洗濯,冬天花邊鑲飾容易藏污垢而變色。(逍遙生:《婦女服裝談》,《婦女雜誌(上海)》,1927年第13卷)這一切出發點是基於一般市民的生活出發,而適應這種需求必然是生活型/簡便型旗袍。

玉顏大腳,其仙乎,拖了袍兒掩了襦,婆婆年老眼模糊,笑姑娘一半兒男人一半兒女⋯

民國以來,力禁纏足,於是裙幅之制廢,而旗袍之風行本省。

概不系裙,城市婦女漸已改觀,剪發、天足、短袖旗袍,服式摩登。

(採訪)近年學生青年多著制服間尚西裝,青年婦女皆剪發、天足、多衣旗袍。

縱觀旗袍從清末到民國的際遇,可以獲得以下認知:「旗袍」一詞在清末同治年間已經出現,其所指為清代女裝便服中的襯衣和氅衣。

旗袍不論襯衣還是氅衣,依據器物特徵,皆可分為禮服型/繁復型旗袍和生活型/簡便型兩種型,這兩種型有不同的特徵、使用人群和使用場合。禮服型/繁復型旗袍裝飾華麗,一般為上層旗人在重要的禮儀場合使用,雖然是便服,但是已經被當作禮服使用;生活型/簡便型旗袍裝飾相對簡單,為上層旗人和下層旗人日常生活中穿著,仍然承擔便服的職能。

隨著清室退位之後,大批下層旗人失去了生活供給,但旗人之中又不乏善於說唱,歌喉婉轉者,這批人不少投身於演藝,致使京調大鼓的從業者以旗人為多,而從事此行業的女伶多穿旗袍進行演出。

20世紀10年代,京調大鼓成為廣受上海市民大眾歡迎的娛樂方式風靡一時,出現了一批大受追捧的當紅女伶。這批女伶或是來自於北京的平時穿著旗袍的旗人、或是衣著受同行影響亦身著旗袍的漢人,這一人群成為旗袍從北京傳入上海媒介。

由於大鼓女伶多來自於北京的下層旗人,其穿著的旗袍屬於簡便型。受這批人帶動,在20世紀流行於上海的旗袍也屬於簡便型旗袍,生活型/簡便型旗袍成為民國旗袍的最初原始形態。日後旗袍的演變,也是以簡便型旗袍作為基礎。

雖然旗袍中的「襯衣」和「氅衣」兩種衣服的功能本是遮掩腿部,到了民國時期,露出腿部已經不是禁忌,因此兩種衣服合流,統以「旗袍」稱之,而很少再區分襯衣和氅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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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歷史作家,香港中文大學歷史系學士、日本語言及教育碩士。專研香港日本戰前民間交流史,興趣為日本深度旅遊、日本文學、和服著付,持日本唎酒師及香港旅遊領隊資格。 著作:《在水一方:在日本尋找中國歷史》、《爐峰櫻語 戰前日本人物香港生活談》、《爐峰櫻語:戰前日本名人香港訪行錄》、《悠遊日本:27個歷史漫步旅行》、《日本一人旅》、《KIRI的東瀛文化觀察手帳》。 除本網站及FACEBOOK專頁「おしゃれキリ教室」,亦透過日本語雜誌「HONG KONG LEI」推廣香港文化散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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